中心电子门卡管理办法
为加强本中心电子门卡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请持卡人遵照执行。
1.凡需经常进入国家多媒体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人员,须向本中心提出申请办理电子门卡。
2.本中心教工办卡时须经主管主任签字后由管理员办理。
3.本中心研究生办卡须经项目负责人和主管主任签字后由管理办理,办卡时请交押金20元/张,毕业还卡时退还押金。
4.外单位人员须由申请人单位出具证明由主管主任签字后由管理员办理,办卡时请交工本费20元/张。
5.任何人须妥善保管好电子门卡,遗失或损坏者再次办卡须交工本费20元。
6.电子门卡请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任何人不得将电子门卡转借他人使用,如出现安全责任问题,将追究持卡人责任。
7.本中心有权对不遵守本办法的人员取消用卡权利。
国家多媒体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