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2017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为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进一步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博士生指导教师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导作用,逐步建立、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特点和规律的选拔机制和招生模式,根据《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计算机学院通过“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招生方式
与《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的招生方式相同。
三、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网报成功后,申请者须及时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寄送申请材料。学院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申请者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材料寄送到计算机学院,具体邮寄地址如下:
湖北省 武汉市 八一路 武汉大学(工学部) 计算机学院B-410
黄磊老师 电话:027-68775536
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有:
(一)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二) 《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
(三)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我们将对外公布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
(五)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六)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符合条件且申请的考生请提供)。
四、确定候选人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综合考核
学院以各所(基地)为单位组织综合考核。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各所基地所长(或副所长)担任。
综合考核由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创新潜质三部分组成,其中学术素养占40%,外语水平占30%,创新潜质占30%,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具体内容如下: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包括文献阅读、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学院于2017年4月—5月举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将在学院网站公告栏通知。
六、录取
录取类别及录取方式与《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的类别及方式相同。
2017年我院录取为定向就业(各类专项计划除外)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为5人。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计算机学院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