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多媒体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教辅人员考核办法
为了准确评价中心教辅人员工作业绩,督促教辅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调动教辅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教辅人员的晋升、奖惩等提供依据,根据学校有关精神和中心的实际,特制定此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全中心在岗的教辅人员。教辅人员每周提交周报,每月考核一次,年底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其评定等级及量化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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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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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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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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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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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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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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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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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及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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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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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心与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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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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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荣誉感与团结协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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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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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政治学习、集体活动、公益活动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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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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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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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水平及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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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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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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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能力、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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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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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法、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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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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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
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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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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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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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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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态度端正、耐心、主动、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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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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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爱岗、有奉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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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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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组织纪律、劳动纪律方面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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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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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心的各种学习,集体活动的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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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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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5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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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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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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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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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及规章制度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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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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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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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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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出现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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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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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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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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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级标准:
优秀:N≥90,同时还必须满足德、能、勤、绩都在合格以上;
合格:90>N≥60,同时还必须满足以上四项都在合格以上;
不合格:N<60。
四、考核程序与方法。
1.中心组织成立教辅人员考核小组(建议由主管行政副主任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教职工代表2人,学生代表1人组成),负责教辅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2.教辅人员每月考核采取办公室内部考核和主管领导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所占比例各为40%和60%。
国家多媒体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