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吸引生源,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工程中心评优小组讨论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名额确定,根据指导老师指导学生人数乘以得奖比例数确定名额
设:N为所指导学生人数,A为一等奖百分比,B为二等奖百分比,X为一等奖人数,Y为二等奖人数、Z为被淘汰人数
X=N*A; X>1取整为该老师一等奖名额,X<1则待定;
Y=(N-X)*B; Y>1取整为该老师二等奖名额,Y<1则待定;
Z=N*(1-(A+B));Z>1取整为该老师直接被淘汰学生人数。
例1:某老师指导学生人数为2(N),当年一等奖百分比为0.37(A),二等奖百分比为0.38,则
X=2*0.37=0.74<1,则该老师一等奖名额为0名
Y=(2-0.74)*0.38=0.48<1,则该老师二等奖名额为0名
Z=2*(1-(0.37+0.38))=0.5<1,则该老师无直接被淘汰学生人数
例2:某老师指导学生人数为10(N),当年一等奖百分比为0.37(A),二等奖百分比为0.38,则
X=10*0.37=3.7>1,取整为3,则该老师一等奖名额为3名
Y=(10-3.7)*0.38=2.39>1,取整为2,则该老师二等奖名额为2名
Z=10*(1-(0.37+0.38))=2.5>1,取整为2,则该老师直接被淘汰学生人数2。
待定学生人数确定:指导老师总人数减去一等奖、二等奖和直接被淘汰人数之和即为待定人数
如例1:总人数为2,一等奖为0,二等奖为0,直接被淘汰为0,则该指导老师待定人数为2
如例2,总人数为10,一等奖为3,二等奖为2,直接被淘汰为2,则该指导老师待定人数为3
二、研究生对本人一年来的表现情况进行认真自评的基础上,写出自评总结,并提出基本奖学金申请及申请等级。
三、指导老师根据确定的名额数对所指导的学生学习成绩、科研情况及思想品德、考勤情况、参加集体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获得基本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及获奖等奖,并在学生自评总结上签署意见后报中心审核。
四、待定学生评选:
1、若指导教师待定学生≤1时,则直接在学生自评总结上签署意见后报中心评优小组;若指导老师待定学生>1时,则需要根据学生的表现情况(主要是科研方面的情况)进行排序,并在学生自评总结上签署意见。
2、中心评优小组根据各级奖项的空余情况,结合学生学习成绩、科研情况及思想品德、考勤情况、参加集体活动情况对待定学生进行评选,评满即止,原则上指导老师排序为1的学生参加一等奖评选,其余学生参加二等奖评选。
五、在每年博士生基本奖学金中设立一个管理岗,应聘为管理岗者自动获得一等奖学金。
六、评优小组根据名额确定等级并上报研究生院。
七、本办法的解释权在中心评优小组,本办法自2007级学生开始执行。
国家多媒体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09年 6 月